投放3500条鱼苗,鱼贩子使用“障眼法”清点后,告诉买主总共投放了12500条。买主怀疑有诈,但又没法验证,双方各执一词。面对这个难题,民警巧施妙计,逼迫鱼贩子承认错误。 怀疑计数有诈 买主有苦说不出 9月10日上午10时许,紫阳一农林公司的负责人李某通过微信向警方报警称,两名外地鱼贩子“使诈”骗钱,人还在鱼塘附近,为了不打草惊蛇,希望警方能出面解决问题。紫阳县公安局高滩派出所民警迅速反应,立即赶赴现场。 据民警介绍,当天,重庆籍鱼苗贩子王某、陈某驾驶长安牌小型货车运输鱼苗抵达李某公司的渔业养殖基地,兜售鱼苗,双方约定价格为一元一条鱼苗。在统计数量过程中,陈某、王某采取投放十条大鱼,使用一条小鱼放入岸边水桶中的方式计数,计数过程完成后,陈某、王某清点的鱼苗数目为12500条。当两人向李某索要当12500元鱼款时,长期从事渔业养殖的李某观察发现,这个货车的装载量绝对没有上万条鱼苗,感觉计数上出了问题,但是鱼苗又放入养殖池塘,有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感觉,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就用微信向高滩派出所报警。 民警巧施妙计 逼迫贩子承认错误 民警赶到现场后,反复向陈某、王某询问其投放养殖基地池塘鱼苗数,且发现小型长安车内鱼柜根本装载不下上万条鱼苗,但陈某、王某百般抵赖,坚决承认是12500条。当得知两鱼贩子投放的鱼苗与养殖基地鱼苗不同,且当天投放的渔池之前为空池塘时,民警立即让养殖基地的职工拿来捕鱼网兜,现场打捞重新计数,在场的陈、王二人面面相觑。20多分钟过去了,刚打捞计数1000余条鱼苗时,陈、王二人连忙认错,承认只往鱼池子里投放了3500条鱼苗。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陈某和王某在投放鱼苗计数过程中,二人相互配合,王某有意遮挡李志明及职工视线,陈某使用携带的铝合金片遮挡鱼苗,将本应投放至池内的小鱼夹带在手掌内带回桶中,反复进行,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多计算了9000条鱼苗,以此欲诈骗李某9000元。 对此,警方认为,陈某、王某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企图骗取公私财物,因财物所有人警觉未遂,但仍属结伙流窜实施诈骗违法行为。紫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王某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