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骏作 (新华社发) 现代快报:被“淹死”的洪泽湖几万亩大闸蟹,你们死的好冤呐 江苏洪泽湖万亩大闸蟹因上游污水绝收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对于万亩鱼蟹死因,起初江苏省环保厅发布通报称,江苏省和安徽省意见一致,初步判断本次事件原因是由于上游泄洪夹带污水造成,下泄污水和已进入湖区污水,将持续影响洪泽湖生态环境。 出人意料的是,后来安徽省环保厅又提出,万亩大闸蟹绝收,“初步分析是在台风影响下,暴雨区域发生大面积严重内涝积水现象……导致洪泽湖水体溶解氧过低”云云。说白了,大闸蟹似乎是被“淹死”的。 “淹死”大闸蟹!这绝对堪称让人闻所未闻啼笑皆非的“神理由”!其荒谬性不值一驳。 8月29日上午,江苏省泗洪县临淮镇党委书记王志明介绍,由于上游泄洪污水过境,该镇数万亩水产养殖区受损严重,其中胜利村的12600余亩蟹塘几近绝收。中新网刘林 摄 对洪泽湖大闸蟹养殖户们而言,他们“难以接受”的不仅是“神理由”,更有“神理由”背后的血本无归。毕竟他们不少人还背着贷款,寄望尽快锁定排污方追回损失。而若将污水罪魁归咎台风暴雨,岂非意味着他们只能向老天爷索赔?无论如何,用子虚乌有的“神理由”陷养殖户们向天索赔困境,这是额外的损人。 “神理由”自然站不住脚,毕竟事实胜于雄辩。新华社记者最近深入上游调查发现,流经的雷河污染严重,这从某种程度上也证实了“淹死论”的奇葩。正因为污水未能得到应有处理,台风暴雨一来才会借着洪水滚滚而下,给下游带来灭顶之灾。作如是观,上游污染严重,不仅“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而且首先“失火”的是“城门”。用“神理由”搪塞,推卸责任事小,捂盖子掩盖污染问题事大。因为,掩盖问题就不能正视问题;不能正视问题就不能解决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神理由”搪塞,首先损己,其次损人,实在得不偿失。 尤为严重的是,上游污水导致洪泽湖生态环境变化和养殖户损失严重问题已非首次曝出。正因如此,江苏宿迁、安徽宿州等8市于2012年签订了《关于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上游城市提闸放水应提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上游城市提闸放水应提前24小时向下游城市通报。如果协议得到落实,上游泄洪应以确保污染治理妥当为前提,并及时通知下游。那么,万亩大闸蟹死亡的悲剧又怎么可能上演呢?签约6年过去,协议被空置,令人愤懑。谁来为此担责? 目前,安徽环保部门已表示,将对下游受灾群众开展救助,并将加强协商给予资金补偿。笔者当然希望救助补偿款尽快到位,给养殖户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但我更想提醒当地相关官员,防污无小事!尽早建立刚性约束和问责机制,确保各方遵守协议才是正理。 作者:特约评论员 扬州市杂文学会会长,高级经济师 陈庆贵 新京报:洪泽湖上万亩大闸蟹绝收,果然不是被“淹死的” 跨省污染案件,如果不建立起刚性的约束机制和追责赔偿条款,并确保各方遵守协议,那么“上游排污、下游遭殃”的事还会重演。 江苏洪泽湖万亩大闸蟹因上游污水绝收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新华社记者最近深入上游调查发现,在安徽淮北市烈山区陈路口闸,流经的雷河污染严重。沿着这条河沟可以看到,附近工业园一些工厂埋在地下的管道通向河沟。当地村民指着附近的一条河沟说,这里的污水排放到雷河里,里面连泥鳅都养不活。 在河南境内,则可看到马家河污染严重,乳白色、黄色、绿色及黑色的物质交替出现。河边上就是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沿线不仅有各种生活污水管,还有畜禽养殖场及集聚区的排管,不断有黑色的污水排入马家河。这份调查,某种程度上也证伪了之前大闸蟹被“淹死”的说法。 对于万亩鱼蟹的死因,起初江苏省环保厅发布通报称,江苏省、安徽省意见一致,初步判断本次事件原因是由于上游泄洪夹带污水造成,下泄的污水和已进入湖区的污水,将持续影响洪泽湖生态环境。 可后来安徽省环保厅又提出,万亩大闸蟹绝收,初步分析是在台风影响下,暴雨区域发生大面积严重内涝积水现象,地表、农田、沟渠内生活垃圾及部分秸秆浸泡产生的面源污染等集聚,经洪水冲刷,随支流汇入湖体,导致洪泽湖水体溶解氧过低。 按照安徽省环保厅的说法,万亩大闸蟹似乎就是被“淹死”的。一时间,该结论引发如潮的质疑。而对洪泽湖的大闸蟹养殖户们而言,这也有些“难以接受”:他们中的很多人因此次事件鱼蟹死绝、血本无归,不少人还背着贷款,所以寄望于尽快锁定排污方,追回损失。而若污水罪魁祸首是台风和暴雨,那或许意味着,损失只能找老天爷来赔了。 而据新华社最新调查,导致万亩大闸蟹死亡的污水,显然不单纯是暴雨所造成的,上游严重的工农业排污,恐怕才是罪魁祸首。这些污水没有得到应有处理,台风暴雨一来,才会借着洪水滚滚而下,给下游带来了灭顶之灾。 上游污水导致洪泽湖生态环境恶化和养殖户损失严重的问题,其实已非首次曝出了。也正因如此,江苏宿迁、安徽宿州等8市于2012年签订了《关于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上游城市提闸放水应提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上游城市提闸放水应提前24小时向下游城市通报。如果真按这样的协议,上游泄洪应当建立在确保污染治理妥当的前提之上,并及时通知下游,那如今万亩大闸蟹死亡的悲剧可能也能避免。 安徽环保部门表示,将对下游受灾群众开展救助,并将加强协商,给予资金补偿。那所谓的救助补偿钱谁来出,何时能到位?对此,洪泽湖养殖户需要一个确切的答案。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跨省污染,还需尽早建立起刚性的约束机制,以确保各方遵守协议,否则洪泽湖恐怕很难摆脱上游污染的噩梦。 作者:媒体人 于平 新华社:洪泽湖渔民损失惨重,直接经济损失超两亿元 (记者沈汝发、秦华江、夏鹏)“今年水调和,螃蟹长势喜人,本来准备大赚一笔。”江苏省泗洪县渔民朱德俊说,“现在投入这么多钱全部打了水漂。” 中秋将至,中国第四大淡水湖——洪泽湖的渔民本来满怀喜悦,准备迎接螃蟹丰收。但8月26日,大量突如其来的上游污水涌入洪泽湖,鱼蟹在很短时间死亡,打碎了渔民们的期待。 洪泽湖污染事件发生后,环保部门立即对污水来源进行调查。监测结果显示,洪泽湖主要入湖河流中,新濉河、新汴河入境水质均为劣V类。江苏和安徽两地的环保部门经会商一致认定,初步原因是由于上游泄洪夹带污水造成。 螃蟹鱼虾短时间死亡,对洪泽湖生态系统危害较大 “8月25日,少量污水流入洪泽湖。26日凌晨,大量污水涌来,整个河道都是黑的。”江苏省泗洪县临淮镇党委书记王志明说,“污水又快又猛,渔民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螃蟹、鱼虾在很短时间死亡。” 朱德俊是临淮镇胜利村人。胜利村全村基本都是渔民,以养殖螃蟹和鳜鱼为生。往年这个时候,大家都忙着准备螃蟹上市,但如今,看着船上、地上堆着的大量死螃蟹和死鱼虾,渔民们欲哭无泪。 渔民孙有折算了一笔账:140多亩塘大概能收3000公斤螃蟹,一公斤100元,就是30万元,纯利润20万元,加上鳜鱼,一年30万元不成问题。泗洪县委书记王晓东说,截至目前,已造成2.5万多人受灾,水产受灾面积9.2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2.34亿元。 胜利村党支部书记刘兵告诉记者,这几年螃蟹养殖市场好,大家将之前赚的钱又投进去扩大再生产,许多渔民还向银行贷了款,现在不仅多年的积蓄泡了汤,有的还欠了债。 此次污染导致湖中4个国控断面监测点水质全部超标。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鄢化雨说,这次污水从新濉河、新汴河进入洪泽湖,正好经过保护区的西核心区,对湿地生态系统影响较大。 追溯污水源头:上游河水污染严重 为了弄清污水的来源,记者分两路与环保、水利、公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沿河而上,在安徽、河南两省看到,部分河流污染严重。 在安徽宿州市埇桥区的夏桥闸,流经的方河水浑浊发黑,水面上漂浮着杂物,散发着刺鼻的臭味。附近村民说:“以前可以舀水做饭吃,发洪水后黑得像酱油一样。”在方河上游,一位渔民养殖的黑鱼、鳜鱼、草鱼等因污染全部死亡。. 在安徽淮北市烈山区陈路口闸,流经的雷河同样污染严重。记者沿着这条河沟看到,附近是烈山经济开发区刘庄工业园,一些工厂埋在地下的管道通向河沟。当地村民指着附近的一条河沟说,这里的污水排放到雷河里,里面连泥鳅都养不活。 在安徽濉溪县,位于县城中心的萧濉新河河水黄中发黑,水面上漂着死鱼,臭味令人作呕。 在河南境内,记者看到惠济河的一条支流马家河污染严重,乳白色、黄色、绿色及黑色的物质交替出现。马家河边上就是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沿线不仅有各种生活污水管,还有畜禽养殖场及集聚区的排管,不断有黑色的污水排入马家河。 开封市鼓楼区一家企业位于马家河边。记者在现场看到,不断有乳白色液体从这家企业方向向河内排入,与周边的水体呈鲜明对比。 “洪水走廊”沦为“污水走廊” “我们是典型的‘洪水走廊’,开挖了很多河道,让上游洪水下泄。”泗洪县水利局局长刘晓永说,下游费心费力治理变成绿水,上游污水一下泄,下游就变成污水了。 记者调查了解到,虽然上游对污水水质早有了解,泄洪时却未通知下游。江苏宿迁、安徽宿州等8个地级市2012年签订的《关于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成了一纸空文。 根据协议约定,上游城市提闸放水应提前24小时向下游城市通报,内容包括水质、水量、水文等情况,汛期应急提闸放水应提前6小时向下游通报。上游城市提闸放水应提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综合考虑上下游水质情况,并对下游水质影响进行评估,严禁以泄污为目的进行提闸放水。 “这次污水导致大量鱼蟹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溶解氧太低。上游境内的国控自动监测点监测数据显示,8月18日19时以后,水体中溶解氧从正常值降到了零点几,一直持续到28日中午。”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总工程师张永江说,在这一关键期,下游没有收到任何信息。 渔民们说,螃蟹已经养了6个多月,如果上游提前通知,他们可以将螃蟹、鱼虾捞一部分、卖一部分、转移一部分,不至于全部死亡。 在与江苏会商时,安徽环保部门和宿州、泗县等政府负责人坦承,紧急泄洪时未通知下游;将对下游受灾群众开展救助,并将加强协商,给予资金补偿。 淮安和宿迁两市2016年制定的《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提到,由于上游河南、安徽以及徐州地区的污水团不定期下泄,使得入湖河流污染严重,洪泽湖每年都要发生数次污染事故。 “洪水走廊”为何沦为“污水走廊”?泗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敏说,上游食品、制药、化工等企业较多,有些污水处置不到位,积攒起来,一旦台风时大水漫灌,雨水、污水全部流入河中,借着洪水滚滚而下。 “此次洪泽湖污染事件,再次敲响了跨界污染的警钟。”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李维新说,目前流域内各地的监管系统自成体系,各管一段,构建跨界污染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迫在眉睫。江苏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副理事长胡和林认为,应厘清政府责任,建立省际之间生态补偿机制,既形成刚性约束,又给予治污动力。 人民网:洪泽湖几万亩大闸蟹死亡,因天灾还是污染? 背景:江苏洪泽湖万亩大闸蟹因上游污水绝收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新华社记者深入上游调查发现,在安徽淮北市烈山区陈路口闸,流经的雷河污染严重,附近工业园一些工厂埋在地下的管道通向河沟。在河南境内,马家河污染严重,河边就是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沿线不仅有各种生活污水管,还有畜禽养殖场及集聚区的排管。 新京报发表于平的观点:起初江苏省环保厅发布通报称,江苏省、安徽省意见一致,初步判断本次事件原因是由于上游泄洪夹带污水造成,下泄的污水和已进入湖区的污水,将持续影响洪泽湖生态环境。可后来安徽省环保厅又提出,万亩大闸蟹绝收,初步分析是在台风影响下,暴雨区域发生大面积严重内涝积水现象,地表、农田、沟渠内生活垃圾及部分秸秆浸泡产生的面源污染等集聚,经洪水冲刷,随支流汇入湖体,导致洪泽湖水体溶解氧过低。按照安徽省环保厅的说法,万亩大闸蟹似乎就是被“淹死”的。一时间,该结论引发如潮的质疑。对洪泽湖的大闸蟹养殖户们而言,若污水罪魁祸首是台风和暴雨,那或许意味着,损失只能找老天爷来赔了。而据新华社最新调查,导致万亩大闸蟹死亡的污水,显然不单纯是暴雨所造成的,上游严重的工农业排污,恐怕才是罪魁祸首。上游污水导致洪泽湖生态环境恶化和养殖户损失严重的问题,其实已非首次曝出了。正因如此,江苏宿迁、安徽宿州等8市于2012年签订了《关于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上游城市提闸放水应提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上游城市提闸放水应提前24小时向下游城市通报。如果真按这样的协议,上游泄洪应当建立在确保污染治理妥当的前提之上,并及时通知下游,那如今万亩大闸蟹死亡的悲剧可能也能避免。安徽环保部门表示,将对下游受灾群众开展救助,并将加强协商,给予资金补偿。那所谓的救助补偿钱谁来出,何时能到位?对此,洪泽湖养殖户需要一个确切的答案。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跨省污染,还需尽早建立起刚性的约束机制,以确保各方遵守协议,否则洪泽湖恐怕很难摆脱上游污染的噩梦。 8月29日上午,由于上游泄洪污水过境,江苏省泗洪县临淮镇数万亩水产养殖区受损严重,其中胜利村的12600余亩蟹塘几近绝收。渔民将死蟹搬上渔船,统一运走作无害化处理。中新网刘林 摄 小蒋随想:上游治污不力,早就对有关区域的环境造成了很大伤害。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安徽的一位村民就指着一条河沟说,污水排放到雷河里,里面连泥鳅都养不活。上游群众的生活受污染所困,不安与焦虑可想而知。为什么落后产能没有被淘汰,治污存在很多“欠账”,恐怕还是与某些地方的GDP至上、让位于经济发展思维有关。此前,或许是因为水资源紧张、上游来水较少等因素,上游污染对下游的影响没有到白热化的程度。可是,下游群众毕竟有不小隐忧,犹如头上悬着一把危险利剑。所以,江苏宿迁、安徽宿州等8市于2012年签订了《关于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约定上游放水,要提前24小时通知下游,试图减少威胁和损失。问题是,当暴雨降临,水患泛滥,保护人民的生命尚且需要全力投入,还能“按预期”控制污水下泄吗?下游养殖的万亩大闸蟹“全军覆没”,洪水固然“罪责”难逃,但污染这一人为因素能不负任何责任吗?在很大程度上,这次事故只是以前人们有预感的、不愿看到的污染恶果真的发生了罢了。单纯就事论事,万亩大闸蟹死光的损失,该如何进行补偿?上游安徽环保部门有补偿的表示,但落实需要具体方案,数额能否令养殖户接受,仍然有待观察。而更根本的问题是,如何切实治污,怎样落实环保,去除高悬在百姓头上的那把污染利剑。不然,这次绝收的是万亩大闸蟹,下一次又会是什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革新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迫在眉睫。 中国环境报:洪泽湖鱼蟹死亡污染之争应有制度性解决方案 作者:梁江涛 据新京报消息,对洪泽湖污染事件,江苏、安徽两省环保部门均认可污水是经过新濉河、新汴河排向洪泽湖。但对于污水来源——是源自安徽省境内的污染,还是源自江苏省境内新濉河的支流奎河污染,双方各执一词,两省有关奎河水质数据的表述也并不一致。 江苏、安徽两省环保部门对此次污染事件中,除了污染源和相关监测数据之争外,上游开闸放水是否要提前告知下游也并未达成一致,连带的渔民赔偿问题也存在争议。 俗话说,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跨行政区域的污染问题双方产生争议未必不是一件好事,通过争议,既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受损害的渔民利益,又厘清了双方的法律与民事责任,对于今后处理类似事件具有生动的借鉴价值。 8月29日上午,由于上游泄洪污水过境,江苏省泗洪县临淮镇数万亩水产养殖区受损严重,其中胜利村的12600余亩蟹塘几近绝收。受污水影响,大闸蟹密密麻麻爬上围网,坚持不住掉下去就会死亡。受访者供图 要看到,水源与空气都是流动的,不受行政区域所限制。新环保法明确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同时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应走出各家自扫门前雪的“单打独斗”惯性模式,创新监管、严格执法、多头治理、协同控制。出了问题,双方在依法的基础上协调处理。 不过,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大都是原则性的规定,由于缺乏细化的制度跟进和刚性的追责机制,在现实生活中,跨行政区域的污染问题一旦产生较大的争议与分歧,仍然是通过报告共同的上一级政府处理解决或地方政府之间协调解决。 然而,这样的处理解决往往容易各自为政,各打各的小算盘,谁也不愿意牺牲自身利益、政绩目标与地方形象,爽爽快快地担负起污染之责,因而,跨行政区域污染问题的责任认定与善后处理往往陷入“辖区尴尬”。 要做实法律规定的跨行政区域统一处理污染问题,就必须依照法律的原则规定,出台相关跨行政区域污染事件责任认定细则,推动治污一体化,建立跨行政区域联防联动机制。 在行政区域的交界地区,不妨在现行行政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建立统一协调监督机构,在顶层设计上授权这一机构具有跨界实施环境监管与污染防治的职责,真正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统一处理污染事件。 不仅如此,还需确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根据《环保法》规定,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一方面要使双方在统一治污上确立全局观念,雷厉风行,同频共振,确保统一治污的每一项措施都掷地有声,发挥长效;另一方面在各自辖区内污染源的管控上做到“谁的孩子谁抱走”,执法监管不护短。追究机制就是要对那些仍超标排放与直接导致污染事件的地区主政者实行严格的问责,倒逼其不推不让,守土有责,共同担负重点区域的治污任务。 更重要的,还必须从改革考核评价机制入手,强化对监测数据造假的责任追究,使之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反映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特别是反映重点区域与污染事件中的动态环境质量、重点排污企业的监测数据。 同时,在建立与启动跨行政区域污染监测预警体系的前提下,使协调联动机制与应急处置机制一起发挥效能。 相对而言,处于流域段带上游的一方,天然要比下游一方承担更多的义务与责任,这是由污染源致害方向所决定的。比如在洪水期间,上游需要开闸泄洪,有可能挟带大量的污染物,上游地区提前告知下游地区,应该作为一项硬性的预警机制,写进共同的上一级具有约束力的法规细则。 这样做,不仅能及时防范污染事件,还能双方联手,共同对可能发生的排污行为立即干预处置,减轻污染危害的程度,直至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发挥最大效率,消除污染隐患。即便污染事件不可避免,也可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因污染事件导致的责任与赔偿问题。 千龙网:万亩大闸蟹绝收,责任心岂能被“污染” 江苏洪泽湖万亩大闸蟹因上游污水绝收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新华社记者最近深入上游调查发现,在安徽淮北市烈山区陈路口闸,流经的雷河污染严重。沿着这条河沟可以看到,附近工业园一些工厂埋在地下的管道通向河沟。当地村民指着附近的一条河沟说,这里的污水排放到雷河里,里面连泥鳅都养不活。 万亩鱼蟹突然死亡,养殖户们损失惨重。突然而至的大量黑臭水,到底谁是罪魁祸首?难道真的是被“淹死”的?环保部门是环境的保护神,担负着保护环境、治理环境之重任。而面对这发黑的河水,却没了下文,上游放的污水,为什么叫下游的老百姓来承担呢?洪水过境难道责任也能过境? 8月29日上午,由于上游泄洪污水过境,江苏省泗洪县临淮镇数万亩水产养殖区受损严重,其中胜利村的12600余亩蟹塘几近绝收。渔民们看着满船的死蟹,十分心痛。中新网 刘林 摄 很多官员其实都曾立过类似的“治污军令状”。当初信誓旦旦说要治理污染,可是却成了云淡风轻的笑话,而一些排污企业对环境问题表面上“假装整改”,实则心存侥幸敷衍塞责应付了事,部分地方政府做空头承诺,待风声一过就重新点起小锅炉,伤的是环境,害的是后代。这反映的不仅仅是某些地区态度不端正的问题,更是对法律和环保监管要求的亵渎,透支政府公信力,污染环境的同时更是害人害己。 水资源保护形势非常严峻,在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的改善上我们只能进步,不能原地踏步,更不能退步。如果地方经济的发展要以牺牲当地环境和百姓利益为代价,这样的发展有何意义呢?群众利益无小事,而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涉及群众利益之事总是一拖再拖,这样污染的噩梦恐怕很难终结。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想要打赢这场大仗、硬仗、苦仗,就必须加大问责力度。任何企业,不管规模有多大,贡献有多大,名声有多高,只要是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超标排污,就必须依法停产整顿,污染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者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 “位卑未敢忘忧国”,这是一种负责任的心态,相信百姓自会有评判。扎实推进问题的整改,尽早建立起刚性的约束机制,给百姓一个交代。只有敢啃硬骨头,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环境才会一天天更美好。 中国环境网:环境受害了,环保人不能再受委屈 作者:刘平安 洪泽湖水污染导致鱼蟹大量死亡事件的真相逐步浮出水面,开始只是少量污水流入,但到了次日凌晨,大量污水涌来,整个河道都变黑了,污水又快又猛,渔民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螃蟹、鱼虾在很短时间内死亡。 初步统计结果表明,这次污染造成2.5万多人受灾,水产受灾面积9.2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2.34亿元。 渔业部门分析,这次污水导致大量鱼蟹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溶解氧太低。上游境内的国控自动监测点监测数据显示,水体中的溶解氧一度从正常值降到了零点几,而且持续时间长。 根据有关人员介绍,这次污染并不是个例,淮安和宿迁两市2016年制定的《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提到,由于上游河南、安徽以及徐州地区的污水团不定期下泄,使得入湖河流污染严重,洪泽湖每年都要发生数次污染事故。 这一次,由于上下游缺少协调,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使“洪水走廊”沦为“污水走廊”的危害彻底暴露出来,敲响了区域联防水污染的警钟。 分析这起跨境水污染事件,很多单位和部门的表现强差人意。首先是企业和工业园区的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缺失,如果其产生的污染物能够做到日产日清,而不是知情人所说的,位于上游的食品、制药、化工等企业,污水处置不到位,积攒起来,一旦台风时大水漫灌,雨水、污水全部流入河中,借着洪水滚滚而下,最终导致污染事故的发生。正因为企业和园区的违法操作,污染源头没被切断才酿成大祸。 根据上下游城市签订的协议,上游城市提闸放水应提前24小时向下游城市通报,内容包括水质、水量、水文等情况,汛期应急提闸放水应提前6小时向下游通报。上游城市提闸放水应提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综合考虑上下游水质情况,并对下游水质影响进行评估,严禁以泄污为目的进行提闸放水。但本次泄洪,上游城市已观察到水污染现象,却没有及时通知下游城市,错失渔民紧急打捞、转移鱼蟹,降低经济损失程度的时机。 人类抵御天灾的能力依然是有限的,如果叠加人祸的影响,损失更加惨重。环境永远是被动的受害者。 可以大胆推测,如果不是这次集中排放,积聚的污染物还是会进入环境中,下游水质和水产品安全堪忧。源头治理永远是优先选择,一旦污染物释放进入环境中,涉及面广,捕捉与治理的成本倍增。 在这样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面前,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是很难奏效的。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铺天盖地而来的污水,除了躲避,跟踪治理是苍白无力的。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其他部门采取补救措施,该作为而缺位的,应启动问责。 环境质量下降是一种结果,应厘清其被污染过程,确定责任主体,消除发生了环境污染事件,就是生态环境部门未尽责,要在系统内追责的错误认识。相反,要以污染结果为依据,倒查各单位与部门的履责情况,发现失职渎职行为。在这方面,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统一监督管理者,更客观、公正,应发挥在调查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生态环境铁军是敢于担当的队伍,其特点之一,就是秉公执法,铁面无私,该红脸、出汗的,坚持原则;明辨是非,为敢于担责的干部担责。公生明,要以恰如其分的问责保持旺盛的战斗力,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