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为县开城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王某报警称,在开城镇某行政村自己承包的鱼塘处,有人在偷钓鱼塘中的家鱼。 接警后,民警连夜赶到现场,发现在王某承包的鱼塘边,两名年轻人捂着颈脖蹲在地上,报警人王某手持木棍站在一边,民警将他们带至派出所展开调查。 经查,8月3日零时许,王某将正在鱼塘边偷偷垂钓的张某、丁某两人抓到,王某以“正当防卫”为由,持一根木棍对张某、丁某进行殴打,并要求两人支付5000元赔偿金。遭到拒绝后,王某才拨打电话报警。 案发后,三名当事人均未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张某、丁某认为偷钓行为够不上法律追究,王某则坚称自己殴打对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办案民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向三名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条文,培育他们法治意识。 9月18日,丁某、张某因盗窃违法行为,分别被无为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六日;鱼塘承包人王某因殴打他人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四日。三人表示愿意接受警方处罚,并将以此作为自己人生中的教训,在以后生活中自觉学法守法,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