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通心粉社区 首页 水产 大话水产 查看内容

广东、湖北、浙江、海南出台惠渔政策!最高一次补贴养殖户500万元,每项补助1000万元

来源: 农财宝典综合整理| 2018-10-15 11:26
近期,各地陆续出台惠渔政策
有的每亩补贴1000元
有的每项资助1000万元
有的最高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
对于养殖户来说
简直就是福音
一起来看看
你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吧


湖北:出台“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三年行动方案

近日,湖北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快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等重点工作。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最大的淡水水产品生产基地,近年来湖北省探索出了“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稳粮增效、粮渔双赢、生态环保”的稻渔综合种养模式,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高品质农产品供给探索了新途径。

湖北省委一号文件多次提到“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先后3次召开虾稻连作、稻渔综合种养以及小龙虾产业发展推进会,出台了《湖北省推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省财政拿出2.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虾稻共作、稻渔种养示范区和品牌建设。

“目前,全省超过30个市、县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形成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18年外交部举行的湖北全球推介会上,潜江小龙虾和虾稻共作模式,受到高度关注。在中联部举办的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专题宣介会上,湖北向400多位国际政要重点推荐虾稻产业。”湖北省水产局局长李水彬介绍道。

近年来,湖北不断扩大稻渔综合种养生产规模,组织化和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湖北省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497万亩,位居全国首位;14个县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超过10万亩,其中前三名监利县、洪湖市、潜江市分别达到64万亩、61万亩、46万亩。2018年上半年全省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60万亩。全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专业合作社1556家,百亩以上种养大户达1.12万个,建成千亩以上示范基地50个以上、万亩以上示范基地13个。2018年小龙虾部、省级抽检128批次,合格率继续保持100%。

产业规模提升的同时,多项技术标准和规范也率先落地。湖北先后推广了“虾稻连作”、“虾稻共作”、“稻鳅共作”等技术,实施了《小龙虾稻田生态繁育技术规程》、《鳖虾鱼稻生态种养“三高”技术操作规程》等技术标准,其中,《稻田综合种养技术集成与示范》还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

据介绍,潜江市“虾稻共作”生态种养模式创新荣获湖北改革奖,其技术规程被作为全国性标准发布。根据示范基地测产验收表明,稻渔综合种养平均效益是单一种稻的3~5倍,其中“稻虾共作”亩产虾100~150公斤、水稻400~600公斤,亩均纯收入多达5000元以上;“香稻嘉鱼”、“稻鳖共作”等模式亩均纯收入过万元。稻渔综合种养真正成为了当地产业精准扶贫、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随着湖北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融合发展,品牌效应也不断放大。目前,湖北全省有小龙虾加工企业50家、其中出口企业15家,小龙虾产业初步形成全产业链格局。打造了“潜江龙虾”、“潜江虾稻”等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了“虾乡稻”、“洋泽”大米、“楚江红”、“良仁”小龙虾等生产企业名牌,形成了“虾皇”、“小李子”、“潜憨直”等龙虾餐饮品牌,优质稻米、小龙虾等通过电子商务销往全国,年网络交易额超过6.5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防止‘非粮化’为底线,坚持稻渔产业发展和品牌培育两手抓,力争到2020年全省稻渔综合种养发展到700万亩,实现亩产千斤稻,亩增收两千元;生态效益进一步彰显,与单一种稻相比,主产区农药、化肥施用量亩均减少30%以上;虾、稻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条进一步拓展,湖北稻米、小龙虾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大幅提升,努力开创粮食安全、优质供给、提质增效、生态环境的多赢局面。”李水彬说。


附:湖北省推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三年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拓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增美的新路径,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突出优质高效,坚持虾稻、稻渔产业发展和品牌培育两手抓,实现稳粮增收、提质增效、生态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粮为本、规范发展,强化底线思维,防止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非粮化”。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布局,划分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的适宜区和非适宜区,避免盲目发展、无序扩张。

坚持产业融合、多元发展,依靠科技力量,积极拓展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链条,挖掘产业功能,提高综合效益。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发展和品牌营销,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发展到700万亩,形成一套成熟的田间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和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实现亩产千斤稻,亩增收两千元;综合种养生态效益进一步发挥,与单一种稻相比,主产区农药、化肥施用量亩均减少50%以上;小龙虾和稻米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链条进一步拓展,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市场影响力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品牌打造

1、当前短板。小龙虾、稻米品牌市场竞争力不强,缺乏叫得响的区域公用品牌,缺乏集中有效的品牌宣传。

2、工作目标。构建省级虾稻共作、稻渔种养品牌载体,打造具有湖北特色、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到2020年,“潜江龙虾”成为全国一流的水产区域公用品牌,湖北稻米品牌在中高端消费市场的影响力和占有率得到提升。

3、具体措施。一是搭建公共平台。组建湖北省虾稻产业协会,具体负责全省小龙虾、稻米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工作。二是聚焦优势品牌。打造“潜江龙虾”等区域公用品牌,培育1-2个以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生产的优质稻米为依托的稻米区域公用品牌,推动与湖北粮油品牌“荆楚大地”的深度合作。制定品牌的产品标准,依法出台品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同时,鼓励各地创建地方特色品牌。三是开展集中宣传。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在中央电视台、全国访问量大的新闻客户端、网站以及飞机、高铁等流动媒介投放小龙虾、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广告。潜江市要大力开展“潜江龙虾”品牌价值评估、餐饮连锁运营、文化旅游拓展等工作,抓好品牌广告片、影视剧等文化衍生产品的制作和宣传,将“潜江龙虾一会一节”持续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节会。四是加强品牌营销。引导协会、企业、中介组织深度参与,结合冬奥会、马拉松、足球赛等热门活动加大营销力度。组织龙头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中国品牌日等展会活动,开展省内省外、境内境外相结合的推介营销,在北上广深和港澳等地开展产品品鉴等活动,提升湖北小龙虾、稻米市场占有率。

(二)引导规范发展

1、当前短板。部分地方未制定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发展规划,不从资源禀赋出发,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少数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跟风发展,生产效益较低。

2、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实现区域化、特色化发展,主产带、优势区基本形成。

3、具体措施。一是优化规划布局。制定湖北省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科学划定适宜区和非适宜区。规划编制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水源是否充足、水质是否优良、排灌是否方便、周边有无污染等现实条件。以长江流域、汉江流域、江汉平原以及沿河、沿湖、沿库等水资源丰富和土壤类型适宜的地区为适宜区,优先开发低湖田、冷浸田、冬闲田。二是开展示范创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或改扩建一批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的百亩示范点、千亩示范片、万亩示范区和国家级示范县。三是狠抓主体带动。要引导有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鼓励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群体参与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传和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共同致富。

(三)统一技术标准

1、当前短板。局部地区“重虾轻稻”现象突出,田间改造时挖沟面积超标,少数个体只养虾不种稻;部分经营主体盲目追求小龙虾产量而使用过多投入品;病害防控等技术措施有待完善。

2、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的生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在主产区全面普及;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对生态保护、水体改善、地力提升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发挥;“生态小龙虾”“生态虾稻米”等优质农产品的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

3、具体措施。一是统一技术规范。完善技术操作规程,研发集成优良品种、水稻栽培、田间改造、水肥管理、病害防治、秸秆还田、绿色防控、土壤保护等技术,形成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的绿色优质高效生产技术体系。二是加强技术推广。发布一套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简明技术图册,便于学用。开展农业科技下乡、专业技术培训与专家巡回指导,加快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技术到人到户到田。三是强化监测预警。持续开展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生产区域的土壤、水质、病害监测预警,加强指导服务,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加快良种培育

1、当前短板。小龙虾种质退化,存在抗病性不强、个头不大、出肉率不高等问题;小龙虾等品种的苗种繁育规模化程度低;缺少适宜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的优质专用水稻品种。

2、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选育推广2-5个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优质专用稻品种;小龙虾等良种选育、规模化繁育有效开展,保种供种能力显著提升。

3、具体措施。一是选育优良品种。依托省农科院、华中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研发品质优、抗倒伏、抗病虫的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优质专用稻品种,选育生长快、个体大、抗病强的小龙虾良种。二是提高研发能力。推动虾稻共作、稻渔种养的种业“产学研”“育繁推”深度融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商业化育种体系。三是强化良种供给。在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的主产区配套建设10个以上小龙虾稻田生态繁育基地,5个泥鳅等标准化繁育基地,10个左右工厂化设施育秧基地。四是加强种质保护,继续在我省天然水域实施小龙虾禁捕期制度,建设一批小龙虾等品种的良种场。

(五)促进产业融合

1、当前短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化程度不高,加工、流通等二三产业发展较缓,与文化、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不够;小龙虾餐饮服务业发展滞后,严重影响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2、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虾稻共作、稻渔种养综合产值达到1500亿元,比2017年增加50%;小龙虾、稻米等加工产品科技含量显著提高,现代物流设施不断完善,销售网络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比2017年翻一番;建成龙虾特色小镇和稻渔文化休闲示范区。

3、具体措施。一是加快小龙虾、稻米等加工园区建设,研发水稻、小龙虾、甲壳素等加工新产品、新工艺,创建5个以上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二是结合省楚菜创新发展战略,推动小龙虾餐饮连锁发展,打造3-5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小龙虾餐饮连锁品牌。三是拓展稻渔文化,挖掘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功能,推进龙虾小镇、龙虾公园、龙虾广场等项目建设,推动“小龙虾+旅游业”发展,建设和培养小龙虾名镇、名村、名店、名厨。四是加强区域小龙虾、稻米交易中心等流通设施建设,支持潜江、荆州建设省小龙虾交易中心,创造条件发布“小龙虾交易指数”;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分销模式,建设“虾—稻”大数据中心,构建电商和实体店配套、线上线下联动的现代营销网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推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单位为省农业厅,成员为省委农工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粮食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实施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省级继续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的支持力度。省财政统筹相关资金,按照全省农产品品牌创建规划,集中用于小龙虾、稻米区域公用品牌的良种选育、服务体系建设、行业标准制定、质量监测、品牌打造等工作。省农业厅制定指导意见,引导市县统筹使用相关资金用于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发展及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引导和财政补贴力度,扩大小龙虾、稻米等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实施范围,加快推行虾稻共作、稻渔种养小额金融贷款,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加大对有关经营主体的担保力度,积极引入基金等金融资金,做好各方面金融服务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金融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通过奖补、贴息等方式激励各类经营主体投入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加强指导服务。持续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小龙虾、稻米等产品抽检力度。加快推进虾稻共作、稻渔种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搭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创建稻米、小龙虾“三品一标”产品。开展虾稻共作、稻渔种养全产业链标准制定,提高行业标准化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培育既会种稻、又懂养虾(鱼)的技术推广人员和生产示范户,定向培养一批科研和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强化市场监测,促进相关产品市场价格稳定运行。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强化其行业自律,增强其带动服务能力。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湖州出台十条惠渔政策,条条都有奖励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传统渔业向现代绿色渔业转型升级,以渔业绿色发展推动产业兴旺,以渔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根据《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行动方案><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湖委发〔2018〕1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现代渔业绿色发展“2222”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湖政发〔2017〕5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支持渔业绿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支持渔业科技支撑平台建设

支持现代渔业科技支撑平台开展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人才引进等业务,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给予一次性500万元补助,主要用于科技团队引进、新品种新模式示范、科技知识培训及技术服务推广等。


支持渔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现代渔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集聚市场交易、现代物流、质量检测、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多种服务功能,对实际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并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的实施主体,给予一次性25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拨付。


支持现代渔业示范园区建设

支持现代渔业示范园区以规模化发展的要求完善道路、水渠、电力等配套设施,提升基地绿化、管理用房等景观水平。对列入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现代渔业示范园区,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应用池塘内循环流水跑道养殖、“物联网+”智慧渔业、工厂化养殖等先进技术和模式,对列入设施装备提升项目的现代渔业示范园区,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美丽渔场建设

围绕“经营规模优化、生态环境优美、产品质量优质”的要求,支持美丽渔场应用池塘内循环流水跑道养殖、“物联网+”智慧渔业等先进技术和模式,切实改善生产条件。


对新建设施投入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的美丽渔场,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支持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示范和应用

坚持“以粮为主、以渔促稻”的发展原则,引导农民调整种养结构,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模式。

按“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要求,对列入稻渔综合种养万亩特色乡镇、千亩专业村和百亩示范主体创建计划的实施主体,每亩分别给予一次性300元、250元和200元补助,主要用于田埂改造、围网建设等田间工程。


对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的稻渔综合种养实施主体,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每年每亩给予50元补助。

对承担稻渔综合种养基地管护任务和责任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年每亩给予30元的补助。


支持渔业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

把增加优质水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水产品检验检测和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对涉渔重点乡镇购置水产品快速检测设备的,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切实提高渔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培育渔业区域公用品牌、合作联创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对运作成效明显的区级区域公用品牌、合作联创品牌,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

支持渔业种业发展

大力推进种业强市建设,着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种业企业,重点支持稻渔综合种养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构建育繁推一体化水产种业体系。


优化调整养殖结构,对列入水产新品种引进、育繁推等种业项目计划的实施主体,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水产良种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支持渔业加工业发展

大力提升水产品精深加工业,推广“中央厨房”产销模式,引导水产品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


鼓励水产品加工企业改造提升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对列入渔业加工项目的实施主体,按设备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渔业新业态发展

依托渔业资源和渔耕文化,因地制宜发展休闲渔业、电子商务,鼓励举办综合性渔业渔事活动,拓展“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功能。


对列入休闲渔业项目计划、举办综合性渔业渔事活动的实施主体,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拓展水产养殖保险业务,对参加水产养殖业保险的主体,按投保自负保费的40%给予补助。

支持渔业创业创新

全面提升渔业从业人员能力素质,鼓励“创业、创新、创造”三大实践,支持大学毕业生、返乡下乡人员和有志青年投身现代渔业。


重点支持大学生来湖从事现代渔业,对在我市初次创办渔业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建设渔业科技企业和企业研究院,支持渔业生产经营主体与省级以上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对合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一定补助。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合作社以及农户等主体之间建立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来源:湖州农业)

海南:琼中计划投入105万元开展水产养殖池塘补贴工作

日前,记者从琼中县渔业服务中心获悉,为了鼓励、帮助农民开展水产养殖,提高水产养殖效益,该局计划投入资金105万元,在全县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1000亩,每亩补贴1000元,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养殖规模,推动琼中县水产养殖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据介绍,补贴对象为全县农民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大户、养殖企业承包贫困户池塘的,可以适当补贴。申报时间为2018年10月6日至2019年4月30日。

申报条件须符合一般农户,单口池塘面积5亩以上,水深不低于1.5米,建档立卡贫困户单口池塘面积2亩以上,水深不低于1.5米;申报新建池塘和旧池塘改造的养殖户必须持有有效、合法的手续;改造内容是清淤、挖深、塘形改造、固基、护坡以及道路、进排水设施、投饵设施、增氧设施等基础设施规范化改造建设。符合补贴条件的,将采取先建后补形式,农民进行池塘标准化改造后,经县渔业服务中心有关人员验收合格,进行公示后,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户“一卡通”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渔业服务中心关于
2018年水产养殖池塘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鼓励、帮助农民开展水产养殖,提高水产养殖效益,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养殖规模,推动我县水产养殖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结合我县渔业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县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1000亩,每亩补贴1000元,共需要投入资金105万元。

二、水产养殖池塘补贴内容

(一)池塘改造补贴费100万元,池塘改造补贴1000亩×1000元/亩=100万元;

(二)技术指导费:到现场开展技术指导和验收,误餐费=100元/人/天×60天×3人=18000元,交通费=80元/人/天×60天×3人=14400元,共计3.24万元;

(三)宣传费:制定广告牌,悬挂标语、横幅,编制手册等,共计1.76万元。

三、补贴资金概算和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池塘标准化改造资金105万元,需向县政府申请追加池塘补贴县级财政资金。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产养殖池塘补贴资金筹措表


说明:以上资金筹措为初步概算,在实际使用时,可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需要,在各环节总投资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资金使用,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

四、水产养殖池塘补助对象、条件、方式和标准


(一)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补贴。

1.补贴对象:县农民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大户、养殖企业吸收承包贫困户池塘的,可以适当补贴。

2.补贴条件:

(1)一般农户,单口池塘面积5亩以上,水深不低于1.5米,建档立卡贫困户单口池塘面积2亩以上,水深不低于1.5米。

(2)申报新建池塘和旧池塘改造的养殖户必须持有有效、合法的手续。

(3)改造内容是清淤、挖深、塘形改造、固基、护坡以及道路、进排水设施、投饵设施、增氧设施等基础设施规范化改造建设。

3.补贴方式:先建后补。农民进行池塘标准化改造,并经县渔业服务中心有关人员验收合格,进行公示后,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户“一卡通”上。

4.补贴标准:根据实际改造的面积补贴,每亩补贴1000元。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时间。为2018年10月6日至2019年4月30日。

(二)申报材料。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如有涉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请渔业方面的相关补贴)。

1.水产养殖池塘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权证书复印件,属于承包的,要有承包合同(承包期限5年以上)复印件;

4.属于池塘标准化改造的,要有池塘建设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各2张七寸彩色带业主和日期的相片。

5.其他需要的材料。

申报材料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上报,所报材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三)申报程序。

1.申请(核实、审核、受理)。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材料一式2份,到所在村民小组、乡镇政府做出核实、审核意见,然后,申请人或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收集后向县政务中心农业综合岗(渔业)提交业主申请材料,由县政务中心农业综合岗(渔业)统一受理后转交渔业服务中心办理,渔业服务中心在三个月内办结后反馈给政务中心。

2.审批和公示。县渔业服务中心接到县政务中心转交的材料后,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池塘改造完成情况;申报的养殖品种是否符合生产需要。由县渔业服务中心填写《琼中县渔业服务中心2018年水产养殖池塘补贴验收表》(见附件2),符合条件的县渔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在县党政网和所在乡镇政府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做出审批意见。

3.验收方式。县渔业服务中心和各乡镇相关人员到现场,采用GPS、皮尺、卡尺等技术进行验收,并进行拍照。

4.验收内容。池塘面积、鱼苗品种、数量和规格等;池塘改造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四)归档管理。完成补贴后,县渔业服务中心做好建档工作,将所有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验收表、身份证明、合同/协议、现场照片、个人/单位信息表等收集、装订归档。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

六、有关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县渔业服务中心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产养殖池塘补贴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方法,把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使广大农民了解政策,提高农民积极开展水产养殖的积极性。

(二)做好技术指导。县渔业服务中心要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帮助养殖户等申请人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困难及技术问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促进农户水产养殖效益提高。 

(三)严格标准,规范实施。业主等申请人要按照申报的改造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补贴种苗要符合有关要求,相关部门要把好关。

(四)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和验收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管理项目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协助渔业服务中心开展验收工作,加强对水产养殖项目补贴的进度、资金使用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纠正。
                 
附件1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水产养殖池塘补贴申请表

所在乡镇: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2份:县渔业服务中心存一份,报县财政局一份。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池塘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相片两张(7吋带业主和日期)。


附件2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水产养殖项目补贴验收表
所在乡镇: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2份:县渔业服务中心存一份、报县财政局一份, 2.申请人提供验收材料2份:池塘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彩色相片各两张(7吋带业主和日期)。

(来源:琼中日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广东:省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开始,鱼虾品种在列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2018-2019年度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鼓励港澳地区高校院所作为牵头单位或独立申报;欢迎全国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评审与立项过程按照相关规定与广东省内单位平等对待。

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

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年有效,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处理”与“常年申报分批处理”相结合的方式。2018年10月30日前提交的项目将作为首批启动组织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政编码:510033)

“现代种业”

开展功能基因挖掘、分子设计育种、种子质量控制等核心技术研究,合成或创制优异种质材料,获得具有育种利用价值和知识产权的新基因,形成高效育种技术体系;获得制约广东优势特色主要农作物、果树、蔬菜、花卉(园艺)作物,禽畜和水产,以及农业微生物优质生产的核心种质或品种(品系);使主要动植物新品种选育效率大幅度提高,培育一批重大新品种并推广应用。

摘录其中水产相关项目


07

优质抗病对虾设计育种技术研发与新品种培育
资助强度:1000 万元左右/项。
申报要求:企业牵头按凡纳滨对虾、斑节对虾等不同的主要养殖对虾种类申报,研究内容须按类别覆盖全部考核指标。

08

优质抗病鱼类育种技术研究与新品种培育
资助强度:800 万元左右/项。
申报要求:企业牵头按罗非鱼、其它主要养殖鱼类申报,研究内容须按类别覆盖全部考核指标。

收藏

已有69 人点赞

  • 游客792

    游客792

  • 游客623

    游客623

  • 游客923

    游客923

  • 游客76

    游客76

  • 游客635

    游客635

  • 游客893

    游客893

  • 游客3

    游客3

  • 游客353

    游客353

  • 游客491

    游客491

  • 游客5

    游客5

  • 游客486

    游客486

  • 游客377

    游客377

  • 游客284

    游客284

  • 游客192

    游客192

  • 游客770

    游客770

  • 游客600

    游客600

  • 游客176

    游客176

  • 游客72

    游客72

  • 游客727

    游客727

  • 游客366

    游客366

  • 游客406

    游客406

  • 游客509

    游客509

  • 游客293

    游客293

  • 游客586

    游客586

通心粉二维码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回复 通心粉1075351 2018-10-15 16:30
<hr>

查看全部评论(1)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立即注册

热门资讯

      热门视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