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山市水产健康养殖扶持 资金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水产健康养殖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海渔〔2017〕76号)文件规定,2018年中山市水产健康养殖扶持资金项目已完成了申报材料编制及报送、镇区初审、专家评审等各项工作,形成资金分配方案。经我局批准,现将资金分配方案(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5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联系部门: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邮编:528403;联系电话:88322017;联系人:陆嘉欣。 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11月26日 2018年中山市水产健康养殖扶持 资金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致广大渔民群众、海域使用者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广大渔民群众、海域使用者: 您们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全市组织为期三年(2018-2020)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进一步营造和谐海洋与渔业的社会环境,及时扫除影响海洋与渔业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的黑恶势力,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以渔港、码头、渔村等场所为重点,覆盖各类海洋与渔业行业,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欢迎广大渔民群众、海域使用者参与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积极检举、揭发以下黑恶势力: (一)个人或者集体强行霸占海岛、海域、滩涂,以暴力方式对抗清理整治的; (二)有组织、有计划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 (三)有组织开展非法盗采海砂的; (四)以“渔头家”或其他形式在渔港或渔业水域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 (五)违法规定指定并强迫渔民选择渔船修造厂和产品,进行强买强卖的; (六)个人长期或者以团伙形式实施“电、炸、毒”鱼以及使用非法禁用网具进行捕捞,在清理取缔时进行说情和干扰阻挠执法办案的; (七)操纵和非法持有大型涉渔“三无”船舶进行捕捞作业的; (八)与不法分子勾结,组织外海区渔船非法到本海区进行捕捞作业,或为这些非法作业渔船提供保护的; (九)本行业干部队伍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执法队伍人员在突击检查行动中给违法分子通风报信,以及其他庇护违法行为的情况。 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并及时通报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举报方法: 电话:23392235 电子邮箱:hyyyyshce@163.com 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