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将对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缓冲区斗龙一区的养殖全部清退并实施生态修复。 日前,笔者接到爆料,在江苏盐城大丰斗龙一区(原斗北垦区)养了十六七年鱼的刘姓养殖户反映,当地53户涉及养殖水面约为1.5万亩,按原规定预估有4000万元左右的退渔还湿补偿款,12月4日时被告知已取消,意味着需无偿退养。养殖户对此产生异议。 事情还得从2018年6月16日说起,当天斗龙一区的养殖户收到了盐城市大丰区滩涂海洋与渔业局、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盐城市大丰区水利局与江苏大丰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下发的《通告》,称将开展海域专项整治行动,对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缓冲区斗龙一区的养殖全部清退并实施生态修复,整治面积约为20000亩。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整治区域范围内所有养殖户立即停止养殖,退出整治区域。 同时,《通告》也列明了整治程序和补偿原则。按其整治程序显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大丰沿海开发集团将组织人员,聘请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场开展评估工作;对于租赁期未满的,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对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补偿,租赁期届满的,无条件服从整治需要。并在补偿原则中列明,因整治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的,由大丰沿海开发集团根据评估结果对该范围内承租人给予补偿,而合同期满及通告后增加投入或改变现状的部分不予补偿。 《通告》 据悉,《通告》之后大丰沿海开发集团也派专人下到鱼塘与每家每户签订《补偿协议》及《斗龙一区<退渔还湿>塘口资产评估表》,填报《塘口回收补偿结算表》,2018年8月18日又填报了《补偿确认表》。期间的7月20日,北斗一区已有两名养殖户拿到了每亩4000元的补偿。但就在养殖户配合退渔还湿工作、等待补偿后退出斗北养殖场的过程中,2018年12月4日余下的53户被告知需无偿退养。补偿被取消,养殖户们猜测可能跟2018年9月份大丰区换了新领导有关。 据笔者了解,北斗一区的鱼塘为一年一租。刘姓养殖户也表示原本已跟大丰沿海开发集团签订了2018年的承租合同,但工作人员说要带回总公司盖章,最后合同没有再给回,并告知已签订承租合同的养殖户:2018年不再续签。已收取租金的部分,也全部退还给了养殖户。 按此情况,没有续租则等同于合同期满,并不满足上述《通告》中所列的补偿原则。刘姓养殖户也坦言,目前的形势不利于他们维权,但仍存在两点异议: 其一,2018年7月20日,同区域的两位养殖户拿到了每亩4000元的补偿。同样的事情,不同的标准,让他们无法接受。 其二,此前已经走了补偿流程,最终为何前后不一,流于形式。 联名书 “我们很多养殖户为了搞好生产,几乎都是债台高筑、倾家荡产来投入的。如果不按标准补偿,会导致五十多个家庭因为巨额债务而无法安定生活。恳请大丰沿海开发集团与大丰区政府从我们的实际情况出发,就塘口退渔还湿资产补偿情况妥善处理。我们将保留进一步上访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53户养殖户的联名书上,他们表达了这样的诉求。 附:《补偿协议》及 斗龙一区《退渔还湿》塘口资产评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