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类养殖模式要注意了,一不留神,禁的下一个可能就是你! 近日,海南省琼海市出台的关于“全面禁止内陆域海水兑淡养殖生产模式,2019年3月1日前,琼海地区要全面停止该生产活动”的一纸文件,使当地的养殖户又陷入了迷茫。 2018年12月29日,海南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生态环境保护局、长坡镇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停止内陆域海水兑淡养殖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养殖户,为落实《海南省贯彻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市人大关于内陆域海水养殖影响环境问题的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琼人常(2018)8号)要求,规范我市渔业养殖行为,严禁内陆域海水兑淡养殖生产模式,避免造成土壤盐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市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之日起,已收获的内陆域海水兑淡养殖池塘,一律停止投苗;尚未收获的内陆域海水兑淡养殖池塘,收获后(须在2019年3月1日前)一律停止投苗。 二、自2019年3月1日起,一律停止内陆域海水兑淡养殖。对违反通知规定的,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由于近年来对虾养殖病害肆虐,养殖环境恶化,养殖户为了生存发展而催生了一个新的养殖模式——内陆区域海水兑淡养殖南美白对虾。通过汽车运输高盐度海水到内陆池塘逐步淡化的模式,对虾养殖获得较好的养殖效果,养殖面积也不断扩大。 在海南整个琼海地区对虾养殖由沿海地区退回到内陆地区沿河沿水库周边养殖,主要集中在琼海市长坡镇周边内陆,整个长坡海水兑淡养殖面积高达数千亩。 据琼海采用这一模式的一名养殖大户介绍,在通知发布前,就已经有领导找他们约谈,“他们先动员大规模的养殖户,小规模的养殖户会跟着慢慢退出。”该养殖大户说到。 红圈为海水兑淡养殖区域 对于禁止内陆域海水兑淡养殖,海南其实并不是先例。去年,由于江苏如东小棚养殖令人咋舌的扩张速度带来了诸如土壤盐碱化、浅表地下水大量资源浪费的一系列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当局出台了新的政策:部分地区严禁非法取水,取用地下水从事水产养殖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使用卤水和含盐量超2‰的地下水从事水产养殖,严禁养殖过程中添加海水晶、盐等盐类物质。 内陆养殖南美白对虾,这里就涉及到土地盐碱化的问题。 土壤盐碱化又称土壤盐渍化,指土壤中可溶性盐类随水向表层移动并积累下来,而使可溶性盐含量超过0.3%的过程。土壤含盐量太高,从而使农作物低产或不能生长。简单说,就是土壤里边含有太多盐分。 据调查了解,湖南和湖北地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面积超过6万亩,其中湖北地区约2.5万亩,主要在武汉、仙桃、荆州等地;湖南地区约3.5万亩,集中在常德、澧县一带,该地区超过1.5万亩的养殖。两湖地区南美白对虾养殖主要通过海水兑淡养殖,每次放虾苗需要使用海水晶或者海盐调整池塘水质盐度,以适合投放虾苗,多的时候需要1吨盐/亩池塘,还要补充钙、镁、磷等必需矿物元素和微量元素,就是模拟生态的海水,人为的加入工业盐和各种微量元素,破坏了水体的生物链,如果不加以规划和调控,很多人一窝蜂的进行养殖,长期下去就会造成虾池盐碱化和底质板结,最终导致无法持续养殖。 另外,浙江内陆地区的罗氏沼虾育苗也需要使用到人工海水,这类生产方式也需要时刻注意政策性的风险。 琼海政府此次发布正式文件,停止兑淡养殖,也是出于保护环境的考虑。政府发出禁养通知,在下达文件前相关部门已经约谈了当地养殖户,总体要求在2019年3月1日前全面停止生产活动,也给了养殖户一个缓冲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