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温度逐渐升高,叉尾鮰死亡量就突然增加了!咋回事? 6月24日凌晨5点过,四川乐山市井研县三江镇养鱼专业户郝某某起床查看自家承包的鱼塘,并打算给鱼喂“早餐”。 可在微弱的晨光中,郝某某却发现了异常,鱼塘里的叉尾鮰好像出现了浮头现象。郝某某赶紧掏出随身携带的手电筒,借助手电筒亮光,郝某某的担忧得到了确定,鱼塘里的叉尾鮰不但出现浮头,还有死亡。 “刚开始叉尾鮰的死亡量不大,但随着温度逐渐升高,死亡量就突然增加了。”郝某某回忆说,到了当天中午,鱼塘里叉尾鮰均出现浮头、死亡。 由于23日在鱼塘里投放了鱼药,怀疑是鱼药出了问题的郝某某,赶紧拨打了鱼药商人蒋某的电话,向其反映情况并求助。 随后,蒋某赶到了现场查看,却发现自己23日售出的鱼药已经过期,并属于叉尾鮰慎用、禁用类药品。 但由于郝某某所饲养的叉尾鮰单价较高,且死亡数量又较大,加之具体死亡原因尚未明确,郝某某和蒋某并未就赔偿事宜私下协商成功。 眼看自己损失巨大,郝某某将此事向井研县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反映,希望寻求帮助。事态紧急,井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人员赶往实地调查核实。 经调查:2019年6月23日早上,郝某某在马踏镇一水产养殖专合社蒋某处购买了20瓶价值450元的指环虫杀星鱼药放到了鱼塘里。6月24日出现大量的叉尾鮰浮头、死亡。 事发后,郝某某也联系蒋某进行现场查看、进行补救,才发现使用的指环虫杀星鱼药均已超过使用期限(鱼药的生产日期标注为2017.01.14,有效期至2019.01.14),而且药瓶标识上注意事项明确标注:斑点叉尾鱼、大口鱼禁用,特殊养殖品种慎用。 经多方核实了解,叉尾鮰是因使用过期和叉尾鮰禁用鱼药造成浮头和死亡。 此时,郝某某提出损失共计4.75万公斤,目前叉尾鮰市场价格为19元/公斤。希望蒋某赔偿现金90万元。 面对巨额赔偿,蒋某也犯了难,他承认是自己忙中出错卖错药。但怎么也没有想到一时的疏忽,造成这么大的损失。 井研县市场监管局竹园所工作人员根据掌握的情况反复多方做工作,本着互谅互解、换位思考、理性处置的原则,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书面协议:由蒋某整塘包干处理鱼塘的鱼,按3.35万公斤(鱼塘叉尾鮰已打捞重量),市场价格19元/公斤,总价值63.6万元赔偿郝某;塘内剩下的鱼以及打捞的死鱼由郝某自行做无害化处理,必须挖坑深埋,不得影响生态环境;郝某鱼塘的水质改善药物由蒋某无偿提供。 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的调解,蒋某的积极配合,郝某某的宽宏大量,这起大额投诉事件得以圆满调解成功,投诉双方对井研县消委会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万分感谢。 井研县消委会和农业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和农村消费者:购买使用鱼药、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一定要注意生产日期、有效期,注意阅读使用说明书和用药禁忌,避免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