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养殖户因使用过期和叉尾鮰禁用鱼药造成浮头和死亡,损失90万元。 鱼发病了,就得用药,但有些鱼对有些药,是敏感的,不光不治病,还会要命!就像人类用青霉素,有些敏感人群,会过敏死人的! 那么鱼类敏感的药物都有哪些你知道吗?对它们又有多少了解呢?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鱼类敏感的26种药物: 1、菊酯类杀虫剂 2、阿维菌素溶液 3、含氯、溴消毒剂 二氧化氯 4杀虫药(敌百虫除外)或硫酸铜 5、氯硝柳胺 6、甲苯咪唑溶液 7、海因类含溴制剂 8、菊酯类和有机磷药物 9、辛硫磷 10、碘制剂、季铵盐制剂 11、一水硫酸锌 12、代森铵和代森锰锌 13、维生素C 14、硫酸铜、硫酸亚铁 15、硫酸乙酰苯胺 16大黄流浸膏 17、硫酸铜 不能和生石灰同时使用。当水温高于30℃时,硫酸铜的毒性增加,硫酸铜的使用剂量不得超过300克/亩·米,否则可能会造成鱼类中毒泛塘。烂鳃病、鳃霉病不能使用。鳜禁用。硫酸铜 18、敌百虫 虾蟹、淡水白鲳、鳜禁用;加州鲈、乌鳢、鲇、大口鲇、斑点叉尾鮰、鳜、虹鳟、海水章鱼、胡子鲇、宝石鲈慎用。 19、高锰酸钾 20、阳离子表面活性消毒剂 21、盐酸氯苯胍 22、阿维菌素、伊维菌素 23、季铵盐碘 24、杀藻药物 25、外用消毒、杀虫药 26、内服杀虫药 —水质因素— 当水质恶化或缺氧时,应禁止使用外用消毒、杀虫药。施药后48小时内,应加强对施药对象生存水体的观察,防止造成继发性水体缺氧。 2013年9月30日,农业部公告第1997号公布了《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其中包括了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酰胺醇类、林可胺类、磺胺类药、喹诺酮类药等抗菌类药物;抗蠕虫、抗原虫、杀虫药等抗寄生虫类药物;中枢兴奋药、镇静药与抗惊厥药、麻醉性镇痛药、全身麻醉药与化学保定药等中枢神经系统类药物;拟胆碱药、抗胆碱药、拟肾上腺素药、局部麻醉药等外周神经系统类药物;金属络合剂、胆碱酯酶复活剂 、高铁血红蛋白还原剂、氰化物解毒剂等解毒药;以及抗炎药、泌尿生殖系统药物、抗过敏药和局部用药物。2016年11月28日,农业部公告第2471号公布了《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二批)》。 —什么是禁用兽药?— 禁用兽药即在所有食品动物或特定动物不得作任何用途使用的,在所有可食组织中不得检出的药物。 —水产养殖禁用药物— 2015年09月07日,农业部发布了2292号公告,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2016年7月,农业部发布了2428号公告,停止硫酸黏菌素用于动物促生长,仅限该产品用于动物细菌性疾病的治疗。 2018年1月12日,农业部发布了2638号公告,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3种兽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