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利用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管理条例》、《惠安县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惠安县海水水域滩涂养殖清退整治方案(2018-2020)》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小岞镇东山村附近海域水产养殖清退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退出范围 上图划红线区域为清退范围 三、退出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四、退出要求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退出范围内继续投放养殖苗种和增设水产养殖设施。 2、养殖户测量结果以2018年12月21日和2019年7月25日两次测量为依据,两次测量之后若有养殖户出现临时抢种、补种现象,对抢种、补种的部分不予承认,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殖户自行承担。 3、逾期不自行拆除养殖附属设施的、抢养抢围等新增养殖设施并非法养殖的,依法由相关职权部门按法律规定处置。 4、退出范围内的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养殖退出工作,按要求及时退出养殖并清笼、腾空,不得阻拦、干扰重点工程建设;逾期未完成清笼、腾空的,造成相关损失的,均由水产养殖业者自行承担。 5、退出期间,妨碍或暴力对抗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