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滥用药物,必然会导致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出现问题。我国农业农村部等职能部门,为了保证水产品消费者的健康,长期以来坚持对市售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常年监测,并且先后禁止了多种药物用于水产养殖动物。毫无疑问,正是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保证了我国市售水产品总体上的质量安全。 近些年来,由于水产养殖动物疾病多发,已经严重威胁到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少水产养殖业者为了减少因各种疾病发生引起的经济损失,不得已而盲目地大量使用各种药物,期望能治疗水产养殖动物的各种疾病。因此,毋庸讳言,在我国的水产养殖过程中,滥用药物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存在的。 我国的水产养殖业者为什么会滥用各种药物?这也是水产行业的管理者们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如果我们提出的一些管理措施和方法,与生产实际状况相距甚远的话,就不仅会严重地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势必难以在实际生产中顺利实施。如近一段时间,有些人正在高喊的“无抗养殖”的口号,在当下的水产养殖实际生产过程中,其实是难以真正做到“无抗养殖”的。本文关于水产养殖业者为什么会滥用药物的问题,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1. 当下水产养殖业,难以拒绝抗生素 “无抗养殖”无疑是目前比较时髦的一句口号,也可以说是人们的一个美好愿望。然而,在当今的水产养殖动物细菌性疾病防控过程中,真正做到不用抗生素的“无抗养殖”,至少还是存在难以逾越的困难的! 由各种致病菌引起的水产养殖动物疾病,依然是我国水产养殖动物的主要病害。因为这类病原生物引起的疾病,每年给水产养殖业者造成的经济损失依然是非常巨大的。 对于由各种致病细菌引起的各种水产养殖动物的所谓传染性疾病的控制,迄今为止抗生素类药物无疑仍然是首先药物。虽然我国农业农村部批准了大量中草药配制的所谓中草药渔药作为“国标渔药”,说明书中可以用于水产养殖动物这样、那样的细菌病治疗。但是,能说实话的人都知道,依靠以纯中草药配制的中草药渔药,治疗已经发生的水产动物细菌性疾病,效果是难以期待的! 面对目前水产养殖动物各种严重的细菌性病害,在没有其他能有效替代抗生素类渔药的情况下,让水产养殖业者实行“无抗养殖”,事实上是难以做到的,也是没有道理的! 尤其是在我国北方等水产养殖区域,大多数水产养殖人是在依靠着所承包的仅有8亩乃至10亩水面的经济收入,以维持全家人的经济支出的。在这部分水产人的家庭户主看来,正常支付老人的医疗费,孩子的学习费用以及家人的日常费用支出,就是他们的头等重要的义务与任务!而家庭全部经济来源,都是要指望着所承包的数亩养殖水面中水产动物的成活率的!在他们的养殖池塘中水产养殖动物一旦出现死亡,就意味着他们家人的生活失去了依靠!因此,当他们养殖的水产养殖动物发生细菌性疾病后,再对他们讲什么“无抗养殖”的道理,其实是没有意义的!须知对于一个普通的水产养殖业者而言,毕竟让家人能正常地生活下去才是其头等的大事啊! 所以,当我们呼吁在水产养殖业中实行“无抗养殖”的时候,也要考虑到我国的水产养殖业者们所面临的现实状况以及他们生计问题。否则,也是只能陷于空喊口号! 2. 精准使用抗生素,健康发展水产业 在我们没有找到能够替代抗生素的产品之前(替抗的途径有很多,人们也正在努力,但是,现状依然是在探索中),既能帮助水产养殖业者控制细菌性传染病,又能避免抗生素类药物对养殖环境和水产品污染的途径,就是帮助水产养殖业者做到精准使用抗生素。 据我所知,在对待这个问题上,日本人是做的比较好的。日本在治疗水产养殖动物细菌性疾病中,不仅使用抗生素的种类较我国多,而且用抗生素治疗水产动物细菌性疾病的时间也较我国长。但是,根据日本学者目前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无论是水产养殖动物的病原菌对各种抗生素产生耐药性状况,还是水产品中抗生素的药物残留问题,均没有我国的情况严峻。究其根本原因,也就是几十年来,日本人一直在坚持做水产养殖动物致病菌的药物敏感性变化的连续监测工作。同时,赋予全国的“水产防疫士”(相当于我国的“水生动物执业兽医”)相应的用药权力,让他们可以根据致病菌对抗生素类药物的敏感性,灵活地调节抗生素类“水产医药品”(相当于我国的“国标渔药”)的使用剂量以治疗不同地方发生的水产动物细菌性疾病。 我国的农业农村部已经下达了“2017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切实弄清动物源性致病菌对各种抗生素耐药性的变化状况,科学地指导水产养殖业者做到精准使用抗生素类药物,才是避免盲目、滥用抗生素类药物的有效对策。在不知道各种致病菌对各种抗生素药物敏感性的前提下,盲目甚至滥用抗生素几乎就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我们要脚踏实地行动起来,按照农业农村部颁布的“2017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做好对水产养殖动物致病菌耐药性变化状况的监测,科学地指导水产养殖业者在治疗水产养殖动物细菌性疾病,做到精准使用抗生素类渔药,是减少抗生素用量的重要途径。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如果我们依然只是坚持空喊“科学用药”,的口号而没有实实在在的行动,我国滥用药的问题是不可能获得改善的! 3. 坚持对产品质量监测,注重对药残科学评价 毋庸讳言,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抗生素的污染问题已经被证实了是普遍存在的了(如由华东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和清华大学的研究机构共同完成,并在《科学通报》上刊载的文章指出,我国地表水中含68种抗生素的浓度远高于国外,等)。人们在利用中国的池塘和水源饲养各种水产动物,如果在其饲养的水产动物体内检查出了这样或者那样抗生素之类的药物残留,也不应该感到有什么奇怪。我们真的是不必为在鱼体和人体内检查出了有抗生素残留就感到大惊小怪!我觉得,正确地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应该是:正视这个问题,一方面是要对抗生素的使用实施科学地管理,努力地去减少或者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如我们应该真正地行动起来,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开展普查以阐明动物源性致病菌对抗生素耐药性变化的实际状况,科学地指导水产养殖业者真正能做到精准地使用抗生素类渔药治疗水产养殖动物的细菌性病害。 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科学地评价抗生素的残留,对水产品消费者健康可能造成的实际影响。关于农业农村部制定的水产品中抗生素最低残留限量标准,是否具有科学性,其实是有必要给予科学的证明的。尤其是农业农村部对水产品中残留的多种抗生素,均标有“不得检出”的标准。这些标准是否真的符合中国水产养殖环境之国情,我认为也是值得认真研究和检讨的问题。 如果我们制定的这些标准,根本在水产养殖过程中难以控制或者实施的话,不仅会对水产养殖业造成伤害,而一旦水产品中的药物残留,能够轻易地超过这些本来就缺乏科学依据的“标准限量”的话,也就必然会无端地引起水产品消费者的恐慌!也就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水产养殖业的正常发展。当年“多宝鱼”药残事件导致的大菱鲆产业的后患,也是应该值得我们去认真地记取的啊! 所以,为了保证水产品消费者的健康,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是应该的。但是,科学地评价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限量对消费者健康的真实影响,也是需要我们去认真做的事情!人们应该明白,任何物质离开了剂量这个判断依据,其实我们是难以判断某种物质对机体究竟是有益还是有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