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7〕21号)的安排部署,现将我省2017年第一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
监督抽查已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考核、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承担监督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17年山西省第一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检测、执法工作,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质保量完成好监督抽查工作任务。
二、科学严谨,严格规范实施
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监督抽查实施方案,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检测技术要求,科学、独立、客观、规范地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完成任务,对检测结果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执法工作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应严格遵守《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农政发[2015]4号)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严禁选择性抽样,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发现有违反监督抽检工作要求、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执法,发挥监管效能
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依据《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农政发〔2014〕3号)的规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要加强与食药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于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样品,不及时开展执法查处或执法查处不力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相关处(站)联系。
1.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 系 人:乔 羽联系电话:0351-8235283 13934626969 邮 箱:sxncpjgj@126.com
2.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联 系 人:白瑞鹏联系电话:0351-8235103 18903589009
3.省蔬菜产业管理站 联 系 人:褚润根联系电话:0351-8235781 18635134565
4.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联 系 人:苏菊萍联系电话:0351-6779022 15934152160 附件:1.2017年山西省第一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2.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 3.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4.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表 (详见网址http://xxgk.sxnyt.gov.cn/auto1235/auto1251/201705/t20170527_461553.html)
山西省农业厅
2017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