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1日以来,太湖水域已进入休渔期,禁止渔船进入规定水域内捕捞。但仍有个别人抱着侥幸心理,无视休渔期管理规定偷偷作业,最终难逃法网。 近日凌晨3时许,苏州高新区镇湖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镇湖太湖大道西延伸段附近时,发现石帆港闸通往杵山渔业村河浜内有一条渔船自北向南往杵山渔业村方向行驶,形迹可疑。 民警当即对该条渔船进行跟踪,发现该条渔船停靠在镇湖杵山渔业村附近。 民警上前盘查,在该渔船上发现两名男子,船舱内有数百斤鱼,并在船上发现有电拖网、电瓶、逆变器等捕鱼工具。 经审查,该两名男子刘某、赵某交代了连续两日在镇湖北太湖大道马山码头西侧水域,采用电拖网的方式进行捕鱼,非法捕捞各鱼类 400 多公斤的犯罪事实。 记者了解到,目前刘某、赵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高新区警方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