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8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苏州市对照省要求,围绕年度“治气、治水、治土”和“263”专项行动计划,排定了15个污染防治挂牌督办重点项目。 这15个污染防治挂牌督办重点项目分别是: 煤炭消费总量较2016年减少428万吨;关停取缔落后化工企业(化工监测点)152家,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生产企业全部关停并转37家,化工生产企业入园率达到62%。 在治水方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进一步对14个县级以上水源地进行排查,消除隐患,完成张家港一干河新港桥应急水源地、太仓长江浪港水源地、吴江太湖庙港水源地、苏州太湖镇湖(上山)水源地、苏州太湖寺前水源地、苏州金墅港水源地等6个饮用水源地存在的10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集中整治城镇黑臭水体69条,新增污水管网281公里以上,推进初期雨水收集治理;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不低于74%,无劣Ⅴ类断面。加大蓝藻打捞力度,力争太湖蓝藻“日生日清”,实现“三个确保”(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确保城区主要河湖不出现大面积蓝藻);基本拆除太湖围网养殖4.5万亩。 同时,今年苏州市将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123台,整治率提高到40%以上。加快VOCs治理和清洁原料替代,完成VOCs 治理工程969项,VOCs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16%以上,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20%以上。在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今年苏州市将基本实现电动、氢能公交车全覆盖。 据了解,今年全市将新增垃圾分类小区200个、单位1000家,加快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7.7万吨/年以上,危险废物贮存量同比削减40%,新增工业污泥处置能力30万吨/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要达到75%,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6%;化肥使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3%,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与此同时,苏州市将优化提升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实施机动车国六标准,完成省下达的老旧车淘汰任务,更大力度治理机动车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实现工地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裸地和物料堆场全部遮盖;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完成200座在营加油站油罐防渗池建设或双层罐更新改造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