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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采水!最高罚200万元!至少拆除上万张小棚!

来源: 农财宝典| 2018-3-19 15:18
近日,江苏南通南美白对虾专项整治行动引起行业内外高度关注,特警、边防、派出所等单位联合执法,整治重点区域主要在如皋市、如东丰利镇环农村、长沙镇富盐村、丰利镇环农村、大豫镇九龙村、苴镇刘埠村等核心养殖区,尤其是近一两年新建的温棚。

3月17日,已经是当地拆除温棚专项行动的第四天,相比前几天,拆迁的力度减少了,主要集中在如东新垦、北坎、大猭、长长沙;据当地知情人透露,可能是前几天拆迁力度比较大,当地养殖户情绪比较大,加上今天周末,拆迁力度有所减少。

不过,按照3月13日南通政府的《市政府关于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整治的意见》官方文件要求——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养殖。整治期间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对2017年江苏省环保督察以后在耕地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必须全部复耕还田。据行业人士估计,至少上万张小棚要被拆除。

同时,提前当地养殖户又收到通知,只要是违规的小棚都要被拆,所拆的小棚已不分是新棚或旧棚,估计拆迁数量还会加大。而政府再发出文件,违规养虾将最高处罚200万元。


小棚虾疯狂扩张、浙江人炒塘团再现

据了解,近几年南通小棚养虾疯狂扩张,目前南通小棚养虾数量共有8-10万张。2013年南通的小棚虾大概10万亩养殖面积,如今扩张至20万亩;而南通如东县的养殖面积就已达到13万亩左右,再加上近年快速发展的如皋、通州等地,许多地区仍在扩建改建的虾塘。疯狂的扩张速度带来土壤盐碱化、浅表地下水大量资源浪费、占用农田、燃烧锅炉污染空气等一系列问题。

当地从事养殖的主要是本地人、浙江人、湖南人;尤其是前几年如东小棚虾成功率高企,吸引大部分浙江人等外地人加入,如东在小棚虾快速发展,引起了当地炒小棚价格,尤其是近一两年政府发出再开采虾塘的禁令后,当地小棚价格飞涨,一般一张小棚1万元左右,转租到2-2.5万元/张,不少人大发横财。

在小棚虾疯狂扩张后,2017年6-7月如东政府和对虾协会相继发文整治,比如一要严令在全县不得新开挖南美白对虾养殖面积,对原有养殖面积要规范整治,实施达标(无害化)尾水排放;二是禁止使用燃煤锅炉。

然而,这些整治文件发出后,当地小棚价格竟然又加快上涨,不少人继续开挖虾塘。之后当地政府又相继出台出台文件让养殖户停止建棚,也开了很多动员会,但是养殖户禁受不住高价小棚的诱惑,不断扩建。

不料,如今政府要动真格整治了。今年当地政府南美白对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在3月13日南通市政府正式下发文件后,拆迁行动就全线开始。“损失当然很惨重,但是也是自作自受。”知情人表示,政府已经明确禁令了,你还继续扩建和投苗,这两年如东小棚虾太疯狂了,是应该治理一下。


如东水务局全面禁采水、拆迁力度加大

3月16日,如东县水务局发出《关于开展规范全县南美白对虾养殖取水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各镇(区、街道)集中组织排查、全面清理确认的基础上对全县南美白对虾养殖取水行为全面进行规范:

(一)严禁非法取用地下水养殖南美白对虾。凡是未取得取水许可手续的南美白对虾养殖户,一律停止取用地下水从事南美白对虾养殖,按照生态养殖的要求开展规范整治。

(二)符合整治要求的南美白对虾养殖。责令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发放《取水许可证》,按规定征收水资源费。对不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缴纳水资源费的养殖户,按水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不符合整治要求的南美白对虾养殖。与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全力支持各镇(区、街道)开展规范整治,封填取水井,平池复耕。



方法步骤及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18年3月18日前)。各驻镇水利站与各镇(区、街道)南美白对虾整治机构对接,摸清辖区内各养殖户取水情况,建立“一户一档”。发放《规范养殖取水行为告知书》,登门入户进行宣传。

第二阶段:全面禁采(2018年3月底前)。各驻镇水利站、各涵闸管理所及堤防管理所与属地镇(区、街道)南美白对虾整治机构密切配合,加大对各自辖区南美白虾养殖取水情况的执法巡查,对没有取水许可手续擅自取用地下水从事南美白对虾养殖的,一律责令停止取水,限期拆除取水设施,封填取水井。局领导组分三个督查组分片进行指导督查。

第三阶段:规范整治(2018年11月底前)。对符合整治要求的南美白对虾养殖户,由取水申请人填写《取水许可申请表》,同时提供资质部门出具的水源水质报告,落实退水处置方案承诺,持营业执照和相关环评意见,经属地村(居)和镇(区、街道)签署明确意见后,以村(居)为单位集中到局行政服务科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县水资源管理所在各取水户取水口进行标准化改造到位后发放《取水许可证》,按规定标准征收水资源费,纳入正常管理;对不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擅自取水的,由县水政监察大队依法查处;不符合整治要求的南美白对虾养殖户,与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对取水设施予以拆除,取水井按规范进行封填。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8年12月底前)。规范全县南美白对虾养殖取水行为的验收工作在各镇(区、街道)组织初验后,由县水务局会同县南美白对虾养殖整治办公室一并进行。

这意味着,南通继续加大力度整治小棚养虾,据《农财宝典》最新了解,如今南通不管小棚是空塘还是还有存塘虾,甚至部分旧棚同样要拆,3月20日后,苏221沿线以南地区2014年以后开棚的也要拆——以221线以南为主,东至长沙,北坎,西至海安,全部拆除。以外不拆地区也将出台新的限制排污政策,盐度不得高于千分之二。


违规养虾最高责罚200万元,养户呼吁补偿

就在如东拆棚行动愈演愈烈时,2018年3月16日,如东县南美白对虾协会发布通知:

近日,全县南美白对虾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引发养殖户强烈反响,群内热议。

据此,今天下午协会在如东县劲龙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召开了常务理事会,就此专项整治,展开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大家一致认为:

第一,协会表示坚决服从党和政府的领导。做好与此相关的协调工作。根据十九大会议精神,打造“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职责。恳望养殖户理解、支持产业的规范整治。

第二,协会是在养殖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给于帮助,维护合法权益,但必须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法开展活动。

第三,协会竭尽全力支持养殖户按照生态养殖的要求,规范和优化南美白对虾养殖。一是合法取用地下水;二是废气达标排放;三是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第四,协会对近天养殖户提出的相关方面的建议要求,已经、正在和相关部门反映,请求处理办法。

第五,鉴于平拆大棚,事实上使相关养殖户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会员养殖户纷纷要求协会出面讲话,有的对协会讲了些过激的话,协会非常理解。这里协会诚恳希望养殖户要正确对待规范整治行动,不要有冲动的行为和过激的语言。

协会慎重宣布:决不允许有有辱党和政府言论在协会群发表,一经发现踢其出群;决不允许个别别有用心、无事生非的小人,煽动养殖户、倒逼协会对抗政府,一经发现踢其出群,并呼吁兄弟微信群友,不要上当受骗,造成恶果。

与此同时,养殖户再次收到政府发出《如东南美对虾规范养殖相关法律》,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以下两条:

第一,未经环保审批、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处20-100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对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或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第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不少养殖户接连收到政府、协会相关文件,一名养殖户代表李先生对《农财宝典》记者表示,“我们也不是不配合政府的整治活动,也希望多考虑养殖户的实际情况,比如一些正在养殖的小棚,能不能延缓时间等到卖虾后再拆;对于没有违规的小棚,是否应该给予一定的拆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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