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规定,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2018年4月1日至15日为第二季度首个征期。很多从事养殖业的农民朋友问,养殖业是不是也要开始缴税了?其实环保税一直都有,现在的环保税其实就是过去排污税的升级版,不过就是换了一种说法。 符合什么条件能免征? 1.对非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和居民个人免税; 2.用于农业生产的非规模化养殖场免税; 3.规模化养殖场对粪污进行综合利用的免税; 4.对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情形免税。 其中,《环境保护税法》中所称的规模化养殖,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畜禽养殖活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税法规定,属于规模化养殖的不予免税。但为鼓励畜禽养殖场对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规模化养殖场产生的养殖废弃物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并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免税。 可有人欢喜有人忧,一些处在禁养区、排污卫生不达标的养殖场都将面临关停的命运。但关停并不是无偿的,各地补偿不等,记得申请! 当然养殖场经营者具体可以得到多少补偿,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是以经营者与相关部门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不能认可或者最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相关部门不得径直强制执行,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养殖户的申辩权和救济权。 所以在养殖场的补偿问题没有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拆除的,要保证养殖场经营者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 除了营业执照,很多养殖场恰恰缺少的是环评手续,也会成为影响补偿的重要因素。如果已经通过环评,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环评、规划等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养殖场经营者可以理直气壮的去主张自己的损失,要求合理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