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五旬的陈先生在蓬江区荷塘镇做鱼塘养殖,名下有一栋价值超过400万元的房产。但是不久前,该栋房产被法院查封了。陈先生为此终日愁眉苦脸,老婆还吵着闹离婚。事情缘由还得从今年1月底说起。 据陈先生说,今年1月份,他帮陈某担保向黄某借了50万。“后来黄某来追债,说陈某借了1000多万。我吓得脚都软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借了那么多钱。” 陈先生向记者展示了7张借款协议书复印件,这7张借据最少的为50万,最多的475万,共计1775万元。每张借款人签名处都有陈某和陈先生的签名和指模。陈先生向记者表示,他只记得第一张50万元的借据是他作为担保人签了名,但是其他六张他如何签名和按下指模,他记不起来了。 当记者问及“为什么每一张借据借款人上有你的签名和指模?”,陈先生回答说:“我都不知道。” 陈先生称:“我就追陈某还钱,问你为什么借那么多钱?陈某说钱全部用完,没有了。黄某去法院起诉,法院就查封了我这一栋楼全部物业。” 陈先生坚称自己没有拿过1分钱的借款,借款全部转到了陈某的账户。 当着记者的面,陈先生拨通了陈某的电话: 陈先生:“黄某现在过来追债,你借了他多少钱,多多少少都要还他钱先。” 陈某:“既然他走法律程序了,那就走法律程序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了。” 陈先生多次联系陈某,陈某承认借了钱,但表示无力偿还,也并不愿意和陈先生去法院厘清借款关系。陈先生和家人怀疑遭遇了诈骗,并报案求助。 目前,陈先生正向江门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立案。记者随后就此咨询了律师。 李静染律师表示,如果确确实实认为自己没有借到钱,别人拿了1700多万的欠条出来,说他有签名之类的,那就涉及一个打黑除恶的问题。比如说是敲诈勒索,或者是诈骗等一系列的,就要去公安报案处理。 现实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会遇到借钱的情况,所以以下注意事项,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 你要做担保人? 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你必须做到对下面几件事心中有数,才能保护作为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而是签订了以下几种书面文件,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 (1)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 (2) 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 (3) 具有担保性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如出现2个以上的担保人时,要明确担保份额或当后顺位担保人 签担保合同时,同一个债务出现2个以上的担保人时,一定要先明确好自己的担保份额,尽量承担份额较小的担保责任,或者要求当后顺位担保人,由债权人优先偿还,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3、担保人的保证责任要提前确定好 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担保也不例外,为避免债权人无力偿还的情况,签合同前一定要将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提前确定好,将担保风险降到最低。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即使是亲人朋友,在做担保的时候也要慎之又慎,务必要充分了解担保的责任与风险,再决定是否要为其担保。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