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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蛙退养高潮来了,数以万计养户或将结束养殖生涯

来源: 水产热点整理| 2018-6-24 09:27
最近,厦门市同安区掀起了畜禽与牛蛙退养工作的高潮。在完成生猪退养过后,无序的牛蛙养殖已经成为同安溪流最大的污染源。对流域面积占全区面积96%的同安区来说,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同安的绿水青山,牛蛙退养势在必行。
  
环境就是民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目前,同安区各级各部门已形成合力,抢抓进度,向6月底和8月底两个目标节点冲刺。本月底的目标是完成莲花水库汇水区和埭头溪流域的退养工作。
  
截至6月19日,同安区已完成测绘畜禽940户、面积29.45万平方米,牛蛙3015户、面积224.67万平方米,已签订协议2316户,已完成畜禽退养307户、牛蛙退养771户。
 

工作人员拆除洪塘镇新建、抢建的牛蛙池。(同安区执法局供图)
  
牛蛙养殖无序发展  严重危害流域环境
  
两周前的一个清晨,梧侣泵站出现蓝绿色上游来水,持续一个多小时。同安环保部门经检测后发现原因:上游牛蛙养殖户用硫酸铜和硫酸亚铁合剂防治车轮虫病,并违规将废水直排入溪,造成水体污染变色。
  
“同安区生猪退养之后,牛蛙养殖已成为目前全区最大的水污染源。”同安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同安的牛蛙养殖场几乎都没有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水域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化学需氧量、氨氮含量指标等污染物超标几百倍甚至上千倍”。
  
据悉,牛蛙养殖对水质要求较高,一般选在水的源头处养殖,牛蛙养殖户每隔1-3天就必须换一次水,牛蛙排泄物中含有氨氮、总磷等成分,造成水体严重富营养化。而病死牛蛙未经处理,随意弃置,也造成了河道生态环境污染。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农户片面追求高密度养殖,为保证成活率,滥用乱用抗生素。这些抗生素随着尾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将会杀死有益菌,不但降低污水处理效果,还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同安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如果是在水源上游进行牛蛙养殖,那么这些抗生素或将直接威胁市民的饮用水安全。
  
同安区农林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区的畜禽和牛蛙养殖无序发展,养殖污水无法达标排放,养殖污染已成为当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和群众信访的热点。
  
不断加大整治力度  主动配合将予奖励
  
鉴于牛蛙与规模化水禽养殖排放污水无法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规定的排放标准,同安区于去年6月启动实施四条流域50米内规模化畜禽与牛蛙退养,并于今年4月将退养范围扩大至全流域。
  
此外,在莲花水库下闸蓄水后,为保护饮用水源,同安区于今年2月启动莲花水库范围畜禽与牛蛙退养,不仅是牛蛙和鸭、鹅等水禽动物,包括鸡、牛、羊等畜禽也列入退养范围。
  
6月20日下午,同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召开调度会,了解畜禽与牛蛙退养工作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同安区农林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目标节点的临近,该区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畜禽与牛蛙退养工作的推进力度,区委主要领导每周一调度、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天一调度。
  
根据相关文件,莲花水库水源保护区畜禽与牛蛙退养、埭头溪流域的牛蛙与规模化水禽退养拆除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官浔溪、东西溪、龙东溪等其他流域的牛蛙与规模化水禽退养拆除工作在8月30日前完成。
  
同安区农林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养殖业主如果积极主动配合退养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养拆除、经验收合格的,将给予发放退养拆除奖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养拆除的养殖场(户)将予以强制拆除,同时不予奖励。对妨碍、阻挠或暴力对抗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溪、龙海、诏安、永安同样出台政策禁养牛蛙

此前,水产热点已报道过关于福建地区牛蛙的禁养情况。近阶段,随着福建多个市县全面禁止养殖牛蛙,部分牛蛙养殖场开始向安溪县转移养殖。泛滥养殖,隐患较大,安溪县连忙出台公告,叫停养殖。


而在龙海,6月初同样发布正式公告整治牛蛙养殖,要求拆除的这两种养殖场:其一,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牛蛙养殖场;其二,证件不齐、占用破坏耕地、污染治理设施不全或者养殖污水排放未达标的牛蛙养殖场。具体公告如下:

龙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

 
牛蛙养殖污水的违规排放,极易对水流域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生态环境安全。为加强对全市流域水环境的保护,优化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闽政〔2009〕16号)的规定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牛蛙养殖污染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及内容

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一律禁止养殖牛蛙,已有的牛蛙养殖场一律限于2018年6月30日前予以退养或者关闭拆除;在全市范围内对证件不齐、占用破坏耕地、污染治理设施不全或者养殖污水排放未达标的牛蛙养殖场,一律限于2018年7月31日前予以退养或者关闭拆除。

二、整治时间及要求

各乡(镇)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本辖区内的牛蛙养殖情况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开展集中整治。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摸底排查造册,6月中旬起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林业、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监管、加强配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养及关闭拆除的,逾期将由相关部门及养殖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退养或关闭拆除;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电话

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受理全市范围内违规养殖行为的举报投诉,举报电话:
市林业局:6523265    市环保局:12369
市农业局:6558595    市海洋与渔业局:6522704
市水利局:6078100    市国土局:6560106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龙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而在诏安,此前,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沈林松在班子会议上对牛蛙养殖整治进行了详细分工。一是加大对牛蛙养殖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分步骤组织各乡镇对牛蛙养殖户进行摸底调查、登记成册;三是明确各班子成员挂钩乡镇。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对辖区内各乡镇的牛蛙养殖场采取退养关闭、拆除养殖设施等措施进行清理,防止养殖户新建养殖池或投放蛙苗,促进山美溪水环境改善提升。

而一些已经禁养但又死灰复燃的地方,譬如永安市安砂镇。当地政府表示:当前,安砂镇正严格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安砂镇也将结合网友反映的情况,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一方面加大辖区范围内的巡查工作,对发现直排出现水质异常问题及时上报环保、农业等执法部门进行处置,对发现直排且造成水质污染的,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同时根据牛蛙出栏情况,做到出栏一批关闭一批;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广泛宣传的氛围,同时做好群众的解释答疑工作,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形成合力,确保牛蛙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取得成效。

福建以外的牛蛙整治行动:

除了福建各市县,在江西,宁都县于今年4月起开展了牛蛙养殖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牛蛙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严禁牛蛙养殖的通告》,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逐户进行联合行动,预计9月底在全县关停牛蛙养殖场所。而广东饶平,4月以来,联饶镇同样组织人力,开展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整治清理多个牛蛙养殖场, 效遏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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