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鱼类赖以生存的必须条件,如果水质有问题或是受到污染可能会导致鱼类发生毒水症,造成鱼类生病严重甚至是死亡。本文列举的因水质性中毒症四种状况不易察觉,就需要我们在饲养鱼类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和预防这类毒水症,以免造成鱼类的不必要伤亡。另也有缺氧、亚盐和氨氮超标等等也属水质性问题但容易感知,不在本文范畴内。 鱼苗气泡病,水质过肥或者水体中因施放过多未经发酵的肥料,生肥粪在塘底分解出很细小的甲烷和硫化氢的小气泡,鱼苗误当食物吞入腹内,鱼鳃上也粘附许多小气泡,使鱼体上浮(下沉不了)或游动时失去平衡,久而衰竭而死。 鱼的肠道中有白色气泡,或鱼的体表、鳍条、鳃丝上附有较多的气泡,鱼体漂浮于水面,严重的可致鱼类成批死亡。 一是参照文章"鱼苗气泡病的防控措施:用"动力"来破坏游离气体—鱼苗气泡病惟有此法可解"方法实施。 二是应迅速注入清水,同时排出部分池水,病情轻的病鱼能在清水中排出气泡。 三是每亩用5-8斤的食盐水,向浮有气泡病病鱼的水面均匀泼洒,数小时内可能有一定的治疗效果。 四是将鱼迅速转入新的水环境。 重金属超标鱼类中毒,这种病多发生于鱼苗和鱼种。由于池水遭受重金属盐类等物质的污染,或缺乏某种营养物(如钙和维生素C等),鱼的神经和肌肉受刺激而产生畸形,病鱼身体弯曲。鳃盖凹陷或嘴部上下颚和鳍条等都出现畸形(又称弯体病)。病鱼发育缓慢、消瘦,严重时引起死亡。 3.藻类中毒 藻类中毒(比如三毛金藻)流行于盐碱的池塘、水库等半咸水水域,如天津、大连、山东、河北、广东、江苏、上海、辽宁、内蒙、陕西、宁夏等地,危害鲢、鳙、鳊、草鱼、梭鱼、鲤、鲫、鳗、鳅等多种鱼类及用鳃呼吸的水生动物,自夏花至亲鱼均可受害。一年四季都有发生,主要发生于春、秋、冬季。 随着中毒时间的延长,自胸鳍以后的鱼体麻痹、僵直、尾鳍、背鳍、腹鳍都不能摆动,只有胸鳍尚能摆动,但不能前进,触之无反应,鳃盖、眼眶周围、下颌、体表充血,红斑大小不一,有的连成片,鱼布满池的四角及浅水处,一般头朝岸边,排列整齐,在水面下静止不动,但不浮头,受到惊扰也毫无反应,濒死前出现间歇性的挣扎呼吸,不久即失去平衡而死,但也有的鱼死仍保持自然状态。 也可以全池遍洒0.3%黏土泥浆水,吸附毒素,在12-24小时内中毒鱼类可恢复正常,不污染水体,但三毛金藻不被杀死。其他藻类死亡后也会产生一些毒素,可以全池泼洒解毒剂或换水解决。 水温是影响药物对毒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规律是:水温越高,毒性越大。但有些杀虫剂却相反,如阿维菌素,在春天水温低时,毒性反而增大,所以春天使用此类药物要适当减量。 硫代硫酸钠 ①立即适量换水,引进洁净水源。同时,应使用增氧剂或开动增氧机,保证水质清新、溶氧充足。如果中毒较重,应把鱼转到新的池塘内,使病鱼脱离中毒环境。发现中毒时,千万不能乱用药,否则会加重死亡。 ②发现中毒后,要正确判断毒物源,要采取正确的措施,清除毒源。可采用氧化、中和、沉淀等措施,酸性物质对解毒有良好作用,生姜类渔药如泼洒姜可以洗去鳃部毒素,阻止鱼虾对对毒物的进一步吸收,保证鱼的呼吸顺畅。 ③缓解鱼类中毒症状。对症下药,及时施用药物,恢复鱼儿因中毒引起的各种机能障碍,恢复生理机能。对于已经吸收的毒物,应及时内服各种解毒和增强免疫力的药物,降低血液中的毒物浓度,阻断毒物作用,促进毒物排泄。 A、菊酯类鱼用杀虫剂: B、有机磷杀虫剂: C、阿维菌素、伊维菌素类杀虫剂: D、硫酸铜、硫酸锌等重金属杀虫剂: E、氯制剂类消毒剂: F、苯扎溴铵等阳离子表面活性消毒剂: 可通过泼洒肥皂水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产生沉淀方式解除毒性。 |